为了报考华政,我做了充分的准备,边工作边学习,苦战四个多月,接到华政面试的通知时,心情非常激动。由于年龄的问题,英语在听说方面比较差,面试成绩出来后,心情沮丧。后来,许莉老师带我到研教院讲明情况,时任副院长叶萌老师对我自强不息的学习精神及工作业绩给予肯定,并一再鼓励以后加强英语方面的学习等情形,至今历历在目。
华政的校园很美,满园风光,碧绿的草坪与古色古香的建筑相映成精美的画卷,给人以无限亲和的想象及憧憬。
当时之所以选择华政,一则因为华政位于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二则受曹建明等杰出法学家的影响。多年司法实践督促自己必须在法学理论方面进行研修,方能解决纷繁复杂的司法实务问题。
研究生三年,非常充实。研一、研二时,我主要是听课,除了听民商法老师的课以外,其他各个专业的课,只要有时间我都去听。我本科是自考的,想系统地学习法律,华政每个专业的老师都很好很优秀。研三,写论文时,为了选择好课题,我又多次参加全国破产法方面的论坛。最终我确定了《论破产法中管理人的角色》作毕业论文的研究选题,这是一个司法实务问题。
陈旭、郭立涛、胡晓倩等都是我当时的同学,他们年龄都比我小十多岁,有的从政,有的是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都有一股子认真、负责、严谨、正义的作风。
当然,最为感谢的还是我的导师冯菊萍老师和李锡鹤老师。说实话,李老师的课在当时是理解不了的,需要课后不断地消化。其实直至今天,有些我仍然不解;但是,他教会了我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他所传授的学习方法是系统性的,比如民事主体问题,等等。
由于华政处在经济金融中心城市,华政的教学研究也一直紧随时代发展,能够教学相长。
毕业之后,我还是常常回学校看看,凡是华政老师到河南的,我都是尽最大努力召集河南校友与老师会面,每次师生们在一起总是欢声笑语,还不时地向老师请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呢。
入学时我就是一名律师,当时,已是二级律师(副高)了,年龄原因,毕业后,还继续我的本职专业,并将这三年的理论积淀用于实践之中。说是巧合,实际上还是平时的积累。当时,我研究的方向是破产法,研究的课题是破产管理人,毕业后我即遇到了新破产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例也是最大一例依法破产案件,河南安彩集团公司、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公司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选择我作为他们的法律顾问。由于破产是企业消亡的重要仪式,一切问题都集中体现在破产环节,它就像反向工程一样,有效地解构企业。破产案件能够充分展示一位优秀律师的才华,它能够让你理解企业、经济、金融、人力资源等等方面理论。我与破产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破产中重生,不断地为企业解套、债务重组、兼并整合等业务也应时而生。也正是基于此,河南省国资委将我作为优秀人才引入新设立的省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平台——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处理全省国有企业的脱钩改制及重组法律事务。因此,我想告诉校友及学弟学妹们,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如果想在自己的事业方面有所建树(优秀的法律人),必须做一个有心人,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您必须喜欢他(法律是有生命的),必须以一个法律人的定位去工作。法律人,不是经济人,但是要比经济人还要理性;法律人,不是政客,但要比政客还要世故;法律人,是技术员,不仅追求精湛更追求技艺娴熟。所以,他,要求专业但不拘泥,要求认真但不固执,要求仗义、坦荡但又留有余地。
法学教育应理与用相结合,且必须以用为本,案例教学。现在我带的有二个学生,带他们感觉很吃力。因为,首先要把他们带向社会。因此建议,学生大三、研二时去社会上工作实践一年,带着问题在大四、研三学习,肯定收获很大。不过,现在的孩子不易,考公务员、考英语、考各式各样的证书,就业的压力很大。但是,用人单位也很头痛,不愿意接受大学生,事实上,他们真的做不了什么工作。教学与实践相对脱节。
建议学弟学妹们在大三、研二时应要确定自已法律专业课题,有目的地选择一个小题做精,对自己的就业会有很大帮助。不论是去企业,还是做律师,都可以有的放矢。公务员是个独木桥,所以,更多的就业机会还是企业。
我所认识的自己,很勤奋,不畏困难,愈挫愈勇。从事业的角度看,这是优点;从生活的角度看,这可能是缺点,缺少女性的柔美。这些年工作很顺利,可以说所代理的案件,结局都是很理想的。略为遗憾的是,没有给自己放过假。
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2002年冬天参加的清华大学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看到同学们的高学历及学识深厚,自已很惭愧,暗下决心,回来后即开始准备考研,经过2003年一年的准备,终于如愿以偿,能就读于华政,是我人生的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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